部门简介

资产管理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学校决策,制定并监督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统计、清查、评估年检工作,编制学校国有资产年报;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调剂,以及无偿调拨(划转)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损、报废、对外捐赠等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学校房屋、土地等资产的租赁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办公用房使用登记、分配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投资校办产业的资产监管工作,办理产业资产变动、转让等审核与报批。

下设科级机构(2个):资产信息科、固定资产科

招标采购中心职责(挂靠资产管理处):

1.贯彻、落实和宣传上级有关招标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制定学校各类招标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汇总学校年度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根据计划、预算合理安排采购与招标工作;

3.负责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申报管理和政府分散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4.负责学校分级分类采购机制制订,采购与招标项目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及采购合同签订工作;负责校内二级单位自行采购招标活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5.负责学校各类招标采购平台的管理与学校招标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

6.负责有关采购招标问题质疑与投诉的处理工作。

下设科级机构(2个):货物与服务采购科、工程招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