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耗材库存盘点工作的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7日在校公告栏及资产管理处网站公布,为了做好清查工作,我处将于2021年12月11日起陆续安排重点检查工作,请各单位抓紧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联系人:吴文斌 电 话;2286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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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耗材库存盘点工作的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7日在校公告栏及资产管理处网站公布,为了做好清查工作,我处将于2021年12月11日起陆续安排重点检查工作,请各单位抓紧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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