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厅经费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建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定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厅经费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建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定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